1. |
本計劃係指 Nu Skin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NSI」)之直銷商/自用客戶向本公司遞送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並應使
用信用卡支付本計劃之貨款,而本公司得按月依據協議書所載明之內容及其指定到貨日自動出貨之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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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訂貨人須於前頁之協議書中,詳細填寫訂貨人每月擬購買之產品內容(包括產品編號、名稱、數量及售價等),其為本
同意書之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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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果訂貨人希望每月能收到前頁協議書上所指定的產品和服務的種類和數量,訂貨人同意將會以信用卡
按月給付該等產品的費用予本公司。除非訂貨人另以線上異動系統或以電話、傳真、郵寄書面或親臨本公司現場通知本公司
有關上述資料之變動,該等產品將會按月郵寄至訂貨人所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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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公司可能對訂貨人的 ARO 自動訂貨計劃產品選單中選擇的指定產品作價格調整或停售或缺貨。在該種情況下,本公司
將會通知訂貨人此等變動,並將持續送貨給訂貨人其他未受變動之產品。若為缺貨情形,本公司當月僅寄送可供應之
其他訂貨產品,亦僅收取所寄送產品之貨款,次月將不補寄該項缺貨產品。本公司將於運送單中明列缺貨之產品名稱。在有產品調整價
格或有產品更新的情形下,除非訂貨人於本公司通知後十五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並終止參加本計劃,否則視
為訂貨人同意以新價格購買訂貨人在 ARO 自動訂貨計劃產品選單中已選擇的同樣產品項目,並持續參加本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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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訂貨人同意其在前頁協議書中所指定購買之產品總計消費金額(按原價計算)不得低於新台幣(下同)2,000(含)元整 (經本公司
另行公告單價未達 2,000 元之特例產品除外 )。若低於此金額的話,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例如非因所訂產品缺貨或因故停售),本公司得
以通訊途徑通知訂貨人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並停止出貨。本公司所有之產品均可納入選購,唯不包括部份業務輔銷品、一般促
銷產品(套裝組合產品)、「蜜兒餐 ( 捐贈 )」之產品。業務輔銷品之消費金額不計入上述之總計消費金額內,亦無法享有任何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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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於支付每月的 ARO 自動訂貨計劃訂單的款項,訂貨人 / 信用卡持卡人已授權以前頁 ARO 自動訂貨計劃產品選單中所指定的
信用卡付款予本公司。若該款項不能由該信用卡支付(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除外),本公司得以簡訊通知訂貨人終止其依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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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前頁協議書內載明之訂購產品完成出貨後,訂貨人所訂購產品按原價計算之總計消費金額在
4,000 元以內者,立即享有九折的優惠,超出 4,000 元的部分則無法享有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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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本計劃享有九折折扣之優惠者,第一次至第六次成功出貨產品之訂貨人個人銷售業績 (PV) 以 81% 計算,第七次及以後成功出貨產品之
訂貨人個人銷售業績 (PV) 以 90% 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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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訂貨人必須連續訂購產品至少六個月,若少於六個月,本公司有權扣回產品折扣金額,並調整訂貨人之個
人銷售業績(P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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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一次出貨後,訂貨人如欲變更原約定之產品內容(如產品名稱、數量、編號等)、指定到貨日、產品收件人、收貨地址、指定
付款信用卡資料之修改等,須於下次指定到貨日前五個工作天以線上異動系統或以電話、郵寄書面、傳真或親臨本公司現場等方式通知
本公司,始生效力。於線上異動系統方式改單,其更改次數不限且不收取任何費用。若以電話、現場、郵寄或傳真方式改單,自西元 2010
年 1 月 1 日開始,本公司就每筆 ARO 自動訂貨計劃以月為收費標準,每月酌收修改訂單服務費 50 元整,並於前頁所載授權之同張信用卡
直接扣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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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訂貨人不得要求本公司暫停依前頁協議書所載之產品內容出貨,否則本公司有權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並停止出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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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計劃中任一項產品一經退貨,如該退貨非屬產品本身之瑕疵、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導致者,退貨款項以付款人實際支付該產品之
款項的 90%計算,並須符合載於產品訂購協議書及直銷商政策與程序中有關產品退貨之要求。與退貨產品有關之個人銷售業績(PV)亦將
一併予以扣除。本公司也有權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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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依本計劃出貨之產品一經退貨時,NSI 將依其與直銷商間合約的規定,收回訂貨人及其他相關(含上線)直銷商因該筆訂貨產生之所有獎金、獎銜及其他相關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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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除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另有規定外,訂貨人如欲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者,須於下次指定到貨日前十五個工作天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否則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仍將視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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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之條款只適用於本計劃,無法取代訂貨人與本公司間其他合約或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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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旦訂貨人違反 NSI 之直銷商政策與程序、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或其他規定時,本公司有權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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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前頁協議書與本同意書將因訂貨人直銷權解除或終止而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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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不論任何原因,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終止時,若訂貨人之成功出貨次數未達 6 次者,訂貨人同意 本公司有權自訂貨人指定
付款之信用卡扣回前幾次已出貨產品之折扣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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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前頁協議書與本同意書之條款訂貨人須遵守並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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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訂貨人指定之信用卡若未能依約支付貨款者,本公司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訂貨人,當月產品將不出
貨也不補寄。凡無法支付貨款達一次時,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即於貨款無法支付之翌日自動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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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公司保留增訂或修改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及其相關規定或終止本 ARO 自動訂貨計劃之權利。本公司將另以通訊途徑通知訂
貨人相關之增訂或修改,若訂貨人未於該通知後十五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並終止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則視為
訂貨人同意該等增訂或修改之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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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個人及隱私資料 |
| (a) 訂貨人同意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為計算獎金與統籌下線活動之必要,可由本公司及關係企業透過傳發V&G業績報表和下線名單之方式,使訂貨人之上線直銷商得知與該目的有關之資料。 |
| (b)因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對訂貨人的直銷權提供國際性支援所需,訂貨人保證後列資料若非訂貨人之資料者,均由訂貨人
以完全符合法令規定所蒐集,且經訂貨人同意有合法權限允許並授權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蒐集ヽ處理ヽ利用及國際傳輸後列個人及/或機密性資料:
(1) 訂貨人已提供給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有關 訂貨人的直銷權及下線銷售組織之資料;或(2) 訂貨人作為直銷商,因業務活動發展所
產生之所有資訊,給予(i)其母公司及關係企業,以及(ii)當有需要上線支援時之訂貨人上線直銷商,以及(iii)依法令要求合適之政府或管理機關。
訂貨人亦同意授權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在直銷商表揚及行銷相關素材上使用訂貨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肖像權等)。倘訂貨人提供之任何資料致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受有損害或第三人求償時,訂貨人同意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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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之履行,以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為準據法並據以解釋之。若因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有爭訟之必要時,本公司與
訂貨人合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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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前頁協議書及本同意書自西元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取代以往的協議書及同意書版本,但於該日期前選擇以貨到付款方式訂購產品者,不受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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