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
2025 年 7 月 1 日-2026 年 3 月 31 日
二、活動對象
當月維持 2,000 分小組銷售業績之品牌代表及以上獎銜之會員(僅限台灣帳戶)
三、活動規則
1. 活動對象在維持 2,000 分小組銷售業績當月親自培養一位首次晉升的品牌代表,且該新晉品牌代表在晉升當月維持品牌代表獎銜且達成至少 2,000 分小組銷售業績(月中晉升之品牌代表若在晉升後次月維持品牌代表獎銜且達成至少 2,000 分小組銷售業績,活動對象也需要在該月達成 2,000 分小組銷售業績);
2. 新晉品牌代表的品牌代表晉升日需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22 日間;
3. 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累計培養兩位首次晉升的品牌代表達成上述要求,可獲得一張2026 Nu Skin Live 活動門票作為活動獎勵;或
4. 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累計培養三位首次晉升的品牌代表達成上述要求,可獲得一張2026 Nu Skin Live 活動門票以及新台幣 13,000 元津貼作為活動獎勵。
四、獎勵及發放
1. 獲得獎勵的活動對象需自行安排參加 2026 Nu Skin Live(具體舉辦時間及地點待後續更新) 的交通、酒店住宿及其他相關事宜及負擔費用;
2. 門票不可轉讓,僅限獲得獎勵的活動對象本人使用(具體規則待後續更新)。
五、備註
1. 首次晉升的品牌代表僅計算來自台灣、香港和澳門市場的帳戶。
2. 小組銷售業績是指來自您客戶小組購買產品的銷售業績總和。
3. 臺灣會員請注意: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規定,會員因累積積分達一定標準而取得獎勵活動資格者,如新公司需將該所得依法申報扣繳。如為個人會員,其獎勵應列入執行業務所得(課稅代號 9A);如為公司帳戶,其獎勵應列入其他所得(課稅代號 92)。如新公司將依法申報該所得,並開立扣繳憑單予會員。
4. 當以下任何情形發生時,如新公司有權取消該活動對象之活動資格,並如數追回其因本活動而獲得的獎勵或與獎勵等同之價值:
i. 當發生退貨時,如因扣除退貨產品的銷售業績而令達標之會員未能滿足本活動獎勵的要求;或
ii. 當活動對象及其下線會員違反如新公司的政策與程序、會員協議書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包括但不限於操縱帳戶進行囤貨)。
5. 退貨退款依如新政策與程序及會員協議書之規定辦理。
6. 如新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