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期間: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止
二、 活動對象:
品牌代表以上級別(僅限台灣帳戶)
三、 活動規則:
1. 在活動期間内,活動對象的第1代到第3代的新晉品牌代表,在其成為新晉品牌代表的首4個月內(月中晉升的新晉品牌代表晉升當月即為首月),每完成一次4/6/8/10個建構業績區塊,活動對象可以分別累計1/2/3/4分作為獎金積分。膨脹積分:在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累積的機分可膨脹25%。
2. 活動對象需要同時滿足以下要求,才可以獲得獎金:
a. 獎金積分累計至少50分;
1) 2023年1月至結算月(6月及12月)期間的累積團隊銷售業績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至少20%。
2) 獎銜為執行總監級品牌大使或以上的活動對象,除上述第(1)款所述達標方式以外,亦可選擇以下列方式完成此項達標要求:
2023年1月至結算月(6月及12月)期間的累積團隊銷售業績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至少5%,且,
i. 在6月結算時,2023年1月至6月的累積團隊銷售業績不少於600,000分
ii. 在12月結算時,2023年1月至12月的累積團隊銷售業績不少於1,200,000分
3. 活動對象維持品牌代表或以上獎銜且做到4個建構業績區塊的月份才可以累計獎金積分。
4. 定義:
1) 團隊銷售業績是您的小組,您第一代到第六代品牌代表的小組,您BBP帳戶第六代品牌代表的小組,您總裁級品牌大使 BBP帳戶第六代品牌代表的小組每個月銷售業績的總和。
2) 累積團隊銷售業績是2023年1月至結算月團隊銷售業績的總和。
3) 累積團隊銷售業績增長是通過比較2023年1月至結算月團隊銷售業績的總和與2022年1月至結算月團隊銷售業績的總和來計算。
5. 積分僅計算來自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新晉品牌代表帳戶,團隊銷售業績僅計算來自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銷售業績。
四、 活動獎勵:
1. 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累計到相應積分可以獲得對應的獎金,具體如下:
積分 |
獎金 |
50 |
TWD 50,000 |
100 |
TWD 150,000 |
200 |
TWD 500,000 |
400 |
TWD1,000,000 |
2. 累計大於200分時,每增加200分即可再獲得TWD 500,000,不足50個積分的部分將無法獲得部分獎金。
3. 獎金每半年結算一次(2023年6底月2023年和12月底),分别在2023年8月2024年2月發放。
4. 活動對象若在6月和12月均達標,12月獲得的獎金將扣除6月已發放的部分。
五、 獎勵計劃條款及條件
您承認並同意您參與此獎勵計劃視同您完全無條件同意且接受獎勵計劃的規則和要求,包括這些條款及條件:
1. 僅在所處獎勵提速計劃的市場且表現良好的如新會員可以參與。如您在參與此獎勵計劃期間,違反如新會員協議書、政策及程序、銷售績效計劃或此獎勵計劃的相關條款及條件(統稱為“協議”),公司有權取消您的活動資格並將取消或如數追回此獎勵計劃下的獎金,採取協議所述的任何措施,並收回任何因為人為操縱行為所造成的公司損失(包括自未來產生的銷售獎勵中扣除之)。
2. 要在此獎勵計劃下獲得獎勵,除了滿足此獎勵計劃考核要求外,還包括達成銷售績效計劃包括零售在內的要求。
3. 公司保留查核和檢視您在此獎勵計劃表現的權利。任何被證實違反協議要求的帳戶,將被視同無效,並可能受紀律處理。
4. 您不可以自行或者鼓勵其他會員或品牌代表購買產品,以獲得此獎勵計劃下的獎勵。此獎勵計劃旨在獎勵那些建立健康客戶小組的參與者,並幫助其他參與者建立健康的客戶小組。如果公司認定品牌代表鼓勵其他參與者購買產品以滿足考核要求,而不是幫助他們建立一個消費者群,公司保留在該獎勵制度下拒絕支付任何獎金的權利。
5. 當發生退貨時,如扣除退貨的部分令達標之會員未能滿足獎勵的要求;或當考核達標之會員違反如新的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或當該會員操縱帳號進行囤貨或其下線違反如新公司的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如新有權對該會員如數追回所獲得的獎勵或與獎勵等同之價值。
6. 公司保留基於市場表現、參與狀況或其它因素,隨時修改或終止此獎勵計劃的權利,由公司全權決定。在帳號終止的情況下,公司將僅支付該帳號終止前獲得的獎勵。
7. 此獎勵計劃中未定義的術語的含義可以在您的會員協議書、適用的銷售績效計劃,或者相關的政策和程序中找到。對於此獎勵計劃而言,“公司”指美商如新華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關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