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活動

先喝再享SO ~TRME先食茶 分享抽好禮活動

2023/12/18

先喝再享SO ~TRME先食茶 分享抽好禮活動

一、 活動對象:自用客戶及會員

二、 活動期間:2023/12/18~2024/02/29

三、 參加方式

1. 符合活動對象資格者,於享用大餐、點心前拍攝準備沖泡TRME先食茶 (下稱活動產品)之照片或影片,於活動期間內公開分享至個人臉書或IG貼文,並加上指定hashtag「#TRME先食茶 #大餐甜點前來一包罪餓感掰掰 」,即可參與本活動抽獎。
2. 拍攝活動產品之照片或影片,畫面中需包含以下內容:
    a. 可清楚辨識TRME先食茶產品名稱與外觀之情境照(一包/盒皆可)
    b. 情境照或影片需包含尚未享用的美食,可作為背景或與活動產品合影

 

四、 抽獎及獲獎方式

1. 本公司將於活動期間內每個月自臉書及IG參與者中隨機抽出共3則中獎貼文,中獎者可獲得 「ageLOC® TRME先食茶」一盒(30包入)。本活動預計共抽出9盒。
2. 中獎公告日:
    2023/01/03(計算區間:2023/12/18~2023/12/31)
    > 中獎人臉書/IG名稱:Ting Lee、林小蕙、@Christine111672

    2024/02/02(計算區間:2024/01/01~2024/01/31)
    > 中獎人臉書/IG名稱:Grandy Tsai、Amanda Hung、Shih-Chi Hsu   

    2024/03/04(計算區間:2024/02/01~2024/02/29)
    > 中獎人臉書/IG名稱:Judy Liao、Winnie Tsao、Anny Lee

3. 中獎名單將公告於官網活動頁面。中獎者須於名單公布後七日內私訊如新台灣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WNUSKIN/)提供其會員編號及聯絡電話,並同意授權如新台灣於宣傳活動產品之範圍內使用該篇獲獎貼文內容及內含之肖像。中獎者未完成前述要求者,本公司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4. 本活動獎品將以產品贈品券形式發送至中獎者之新享購帳戶,使用期限請見券上登載日期,逾期無效且無法轉讓。

 

五、 細則及條件

1. 貼文內容須符合法律規範。若貼文含有違反任何法規或本公司政策與程序、產品見證指南、社交媒體分享指南及相關指南之內容或所在市場核准的產品宣稱,即不符合活動資格,且本公司有權要求刪除該貼文。(*實際評斷由本公司保留審核最終決定權)
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公司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有權就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究責。
3. 參加者須同意本公司於執行本活動之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揭露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社群平台帳號及名稱、參與本活動之貼文及照片、簽領所得收據及寄送獎品所需之個人資料等),始得參與本活動抽選及獲獎。參加者有權不提供前述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惟將無法參與本活動抽選及獲獎 。
4. 本活動獲獎者同意本公司於為本活動進行表揚及宣傳之目的範圍內,得於網路管道公開姓名全名或社群平台名稱。如參加者不願接受公開表揚或公開揭露全名,請連繫本公司客服。
5. 除非因獎品本身之瑕疵本公司接受換貨,否則獎品一旦送出,概不接受退換貨 。
6. 退貨退款依本公司政策與程序、會員協議書及自用客戶協議書之規定辦理 。
7.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8.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