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用客戶:於活動期間購買「MTEA 系列(含單品/套裝)」、「MyWave iO儀器系列」 ,並完成以下指定動作,即可獲得NT$ 200元enJoy 回饋金乙張。
1.1. 於收到商品後分享產品開箱照片或影片至公開社群平台,內容需有產品、且權限須設為公開,並於內文放上 #分享賺回饋金。
1.2. 截圖公開分享畫面,連同照片或影片原檔傳送至如新官方LINE(須綁定帳號),並留言指定文字 「分享賺回饋金」。
2. 會員:會員輔導親推自用客戶完成前述分享並拿到200元回饋金,會員即可獲得NT$100元enJoy 回饋金乙張。
1. 活動對象購買商品時帳戶身分須為自用客戶,若收到該商品且完成開箱分享時帳戶身分已轉為會員,仍符合活動資格;如為帳戶身分轉為會員後始進行購買,則不符合活動資格。
2. 自用客戶完成一次指定動作即可獲得一張回饋金,以此類推,一人最多可獲得兩張。
3. 會員順利輔導親推自用客戶完成指定動作獲得獎勵一次,即可領到 $100 enJoy 回饋金;最多可輔導同一位自用客戶2次(即獲得2次 NT$100 enJoy回饋金),輔導的自用客戶數則沒有限制。
4. 指定動作需全部於活動期間內完成,始符合獎勵發放條件。
5. 自用客戶之活動獎勵將於完成指定動作後,次月的第二個週五發放至活動對象的新享購帳戶中。
6. 自用客戶成功完成本活動獎勵要求後,次月的最後一個周五將一成功輔導親推自用客戶之次數,發放相應 enJoy 回饋金予會員。
7. 本活動回饋金使用規則:
(1) 於下次出貨時可使用(訂單金額為500元以上)。
(2) 使用期限至2024/10/31 23:59:59。
(3) 不可轉讓,但可與其他活動合併使用。
1. 所有參加者行為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本公司的電腦系統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致未符合發放條件或遲延發放獎項之情況,參加者不得異議,且本公司不為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2. 參加者經完成本活動指定步驟,即代表同意本公司於執行本活動之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揭露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肖像、社群平台帳號及名稱、參與本活動之貼文、照片/影片等個人資料),任何人均有權不提供前述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惟將無法參與本活動並獲得獎勵。
3. 參加者經完成本活動指定步驟,即同意本公司日後可能會使用您傳送至官方LINE中的截圖、照片或影片做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的公開宣傳與推廣;參加者如不願意本公司將您傳送的資料用於公開宣傳或其他使用,請隨時於官方LINE中註明、告知本公司。
4. 本活動所發放之獎勵,須依該coupon券所示使用規則使用,不可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形式之利益。
5. 本活動發放之coupon券一經使用即代表使用完畢;若使用本活動回饋金的訂單嗣後辦理退貨,回饋金券將不予歸還或重新發放。
6. 退貨退款依自用客戶協議書及/或會員協議書及本公司政策與程序之規定辦理。
7.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亦須確認所拍攝之影片或照片無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如有違反合約、法規或操弄本活動規則之行為,本公司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所發放之獎勵或追回相應價值,且有權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究責。
8.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
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9.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