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活動

MultiBeauty 倍妍美.吃的保養再推最新力作.搶先體驗中

2024/02/01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 2024/3/20 

二、活動資格

  1. 於2024年2月整月維持品牌代表或以上獎銜、且2024年2月達個人小組業績(GV)萬分以上之會員


三、活動內容

  1. 於2024年2月整月維持品牌代表或以上獎銜、且2024年2月達個人小組業績(GV)萬分以上之會員,可獲得倍妍美兌換券(用於兌換產品實物及產品說明卡),將於2024/3/5發送至符合資格者之新享購帳戶;兌換期間為2024/3/5~2024/3/20,不得轉讓。


四、 細則與條件

  1. 當以下任何情形發生時,本公司有權取消該會員活動資格,並如數追回其因本活動而獲得的獎勵或與獎勵等同之價值: 

    1) 當發生退貨時,如因扣除退貨産品的銷售業績而令達標之會員未能滿足獎勵的要求;或 

    2) 當達標之會員或其下線操縱帳號進行囤貨,或該會員或其下線違反任何本公司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 
  2. 除非因贈品本身之瑕疵本公司接受換貨,否則獎品一旦送出,概不接受退換貨。 
  3. 退貨退款依本公司政策與程序及會員協議書之規定辦理。 
  4.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5. 若會員依法須負擔稅款,然於本公司通知其補齊該稅款金額之二個月內未補齊者,本公司將於第三個月起,停止該會員於本公司一切涉及贈品之活動(包含本活動)中的贈品發送,於其補齊稅款金額後始恢復領取資格,停止期間之所有贈品亦不補發。 
  6.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