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活動

Hey! 你今天Vera了嗎? 完成Vera配對,MyWave iO延長保固6個月

2024/02/15

第一重-完成Vera配對,延長免費保固6個月

一、 活動期間:即日起 至2024/12/31

二、 活動對象:限自用客戶及會員

三、 活動內容

於2024/12/31前,購買MyWave iO智慧美體循環儀,並成功配對Vera app取得「首次配對」徽章,無需另外登錄,即可延長該MyWave iO智慧美體循環儀免費保固期6個月(連同原12個月之免費保固期,共18個月;僅限非人為原因所致之退換貨需求)。

 

四、注意事項

(1) 如須查詢保固期間,請於獲得首次配對徽章之次月聯繫客服(諮詢專線: 02-875285555轉3或LINE官方帳戶: @nuskintw),並提供訂單編號、訂購者會員編號以及裝置編號進行查詢。請至新享購Vera >關於我的儀器 >設定我的儀器,查詢裝置編號。

(2) 本活動下延長之保固服務,仍須符合MyWave iO售後服務細則:https://www.nuskin.com.tw/content/news/business/2023/20230913011.html

(3) MyWave iO售後服務細則中購買後第2年內、第3年內、3年後之起算時間,不因本活動下延長之保固服務而遞延。(例:購買後第18個月屬本活動延長保固期間,非人為原因所致之故障可享免費保固;購買後第19個月起,則應按MyWave iO售後服務細則負擔部分費用、或不再提供保固服務。)

(4) 保固期之計算依MyWave iO售後服務細則辦理,與app配對時間無關。

 

第二重-貼文分享活動

一、 活動期間:2024/2/15 – 2024/3/31

二、 活動對象:限自用客戶及會員

三、活動內容

(1)於個人臉書或IG發文分享Vera app「3日簽到」徽章截圖,並加上指定Hashtag #你今天VERA了嗎,即有機會抽獎獲得美體甦活平衡膠乙條(共抽10名)。  

(2)於個人臉書或IG發文分享Vera app「15日簽到」徽章截圖,並加上指定Hashtag #你今天VERA了嗎,即有機會抽獎獲得美體甦活平衡膠+美體緊緻精華各乙條(共抽10名)。

 

四、抽獎及獲獎方式:

A. 分享與3日簽到徽章合照得獎人

薛欣怡、@christine111672、陳嘉玲、李碧君、劉淑卿、唐嘉駿、Mini Li、@lovevivima、羅柏杉、黃鈺婷

B. 分享與15日徽章合照得獎人

陳薇如、邱怡君、Judy Liao、@flying__lady、Molly Yi Chen、Christin Wu、薛欣怡、Susan Wang、許雅瑜、黃佳煌

 

(1) 本公司將於2024/4/1抽出中獎者(共20名),並於2024/4/2公布於官網活動頁面。中獎者需於2024/4/10前私訊如新台灣臉書粉絲專頁小編提供其真實姓名、會員編號及聯繫電話,並同意授權如新台灣於宣傳活動產品之範圍內使用該篇獲獎貼文內容及內含之肖像與發文者之社群平台名稱及大頭貼。中獎者未完成前述要求者,本公司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2) 本活動獎品將以贈品券形式發送至中獎者之新享購帳戶。最晚將於2024/4/12當週寄發。產品價值將依適用之稅務法規計入所得。

 

五、 注意事項

(1) 貼文內容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政策與程序及相關指南之規範。若貼文含有違反任何法規或本公司政策與程序及相關指南之內容,即不符合活動資格,且本公司有權要求刪除該貼文。(*實際評斷由本公司保留審核最終決定權)

(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公司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有權就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究責。

(3) 參加者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委託之第三方於執行本活動之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揭露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社群平台帳號及名稱、參與本活動之貼文及照片、簽領所得收據及寄送獎品所需之個人資料等),始得參與本活動抽選及獲獎。參加者有權不提供前述個人資料,惟將無法參與本活動抽選及獲獎。

(4) 本活動獲獎者同意本公司於為本活動進行表揚及宣傳之目的範圍內,得於網路管道公開姓名全名或社交平台名稱。如參加者不願接受公開表揚或公開揭露全名,請連繫本公司客服。

(5)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行為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致無法參與本活動之情況,參加者不得異議,且本公司不為此負責任何法律責任。

(6) 除非因獎品本身之瑕疵本公司接受換貨,否則獎品一旦送出,概不接受退換貨。

(7) 退貨退款依本公司政策與程序、會員協議書及自用客戶協議書之規定辦理。

(8)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9) 若中獎者為會員且依法須負擔稅款,然於本公司通知其補齊該稅款金額之二個月內未補齊者,本公司將於第三個月起,停止該會員於本公司一切涉及贈品之活動(包含本活動)中的贈品發送,於其補齊稅款金額後始恢復領取資格,停止期間之所有贈品亦不補發。

(10)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