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活動

掌握健康 新人享好禮 活動辦法

2025/05/01
  1. 一、 活動期間:2025年5月2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 二、 活動對象:
    於活動期間首次加入或重新加入之會員、自用客戶;零售客戶 

  3. 三、 活動規則及獎勵:
     
    A. 活動對象於活動期間購買下列指定商品,即可獲贈AP 24®潔白牙膏乙支;贈品不累贈,每位活動對象限獲贈乙次。

產品編號

產品名稱

05003610

頂級如沛

05111382

如沛青春配方

05111383

仕女如沛青春配方

05111384

菁英如沛青春配方

05001929

ageLOC® META每代紫+

05152587

ageLOC® META每代紫+ 三入組

05002208

水光膠原胜肽

05152658

水光膠原胜肽 三入組

05153011

水光膠原胜肽 六入組

05152722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平衡淨膚露)

05152723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輕柔淨膚露)

05152724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控油淨膚露)

05152725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水感淨膚露)

05152726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抗痘淨膚露)

05152727

LumiSpa® iO人氣智慧250分套裝

05152728

LumiSpa® iO睛緻修護新動基礎套裝

05152801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輕柔淨膚露)(玫瑰金)

05152802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平衡淨膚露)(玫瑰金)

05152803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控油淨膚露)(玫瑰金)

05152804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水感淨膚露)(玫瑰金)

05152805

LumiSpa® iO智慧基礎套裝 (抗痘淨膚露)(玫瑰金)

05152875

LumiSpa® iO人氣智慧250分套裝 (玫瑰金)

05152888

LumiSpa® iO倍彈智慧套裝

05152889

LumiSpa® iO倍彈智慧套裝(玫瑰金)

05152890

LumiSpa® iO水光智慧套裝

05152891

LumiSpa® iO水光智慧套裝(玫瑰金)

05152937

LumiSpa® iO睛緻修護新動基礎套裝 (玫瑰金)

05152983

MyWave iO®綠纖紫組

05152984

MyWave iO®去蕪存菁組

05152915

好循環套裝

05152933

綠纖紫好燃組

05152935

享SO完勝組(香草)

05152793

ageLOC® TRME 30天套裝(香草口味)

05152787

ageLOC® TRME 14天套裝(香草口味)

05152844

ageLOC® TRME享SO套裝(香草口味)

05152831

ageLOC® TRME我的奶昔(香草口味)兩入組

05152854

ageLOC® TRME先食茶 三入組

05152808

ageLOC® TRME纖燃膠囊 兩入組

05152855

ageLOC® TRME纖燃膠囊 四入組

05152917

ageLOC® TRME積本質膠囊 兩入組

B. 贈品發放條款及條件:

1. 活動期間內,首次加入或重新加入之會員或自用客戶,若於加入當月購買指定商品,贈品隨同該筆訂單出貨;加入次月購買,贈品將於購買次月中旬以贈品券的方式發放到其新享購帳戶,贈品券須隨下次訂單使用。

2. 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新會員或自用客戶於活動期間內首單購買指定商品,贈品將於購買次月中旬以贈品券的方式發放到其新享購帳戶,贈品券須隨下次訂單使用。

以下舉例說明:
首次加入或重新加入之會員或自用客戶將簡稱為新朋友
✅ 5月新朋友,5月購買指定套裝(不限首單) → 贈品隨訂單出貨
✅ 5月新朋友,6月購買指定套裝(不限首單) → 贈品7月中旬發送贈品券
❌ 5月新朋友,7月購買指定套裝(不限首單) → 無贈品
✅ 6月新朋友,6月購買指定套裝(不限首單) → 贈品隨訂單出貨
✅ 6月新朋友,7月購買指定套裝(不限首單) → 贈品8月中旬發送贈品券
✅ 1~4月新朋友,5~6月「首筆」訂單購買指定套裝 → 贈品次月中旬發送贈品券

四、 備註:

  1. 1. 退貨退款依活動對象之類別,分別依如新政策與程序、會員協議書、自用客戶協議書及零售客戶產品退貨退款政策之規定辦理。
  1. 2. 如因退貨導致活動對象不滿足上述活動規則或活動對象違反政策與程序、會員協議書、自用客戶協議書或相關法律法規時,本公司有權隨時取消活動對象享受上述獎勵之資格,且有權追回其因本活動所獲得之活動贈品或贈品價值及因此獲得之獎金或獎勵。
  1. 3. 依稅法規定,活動贈品所得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活動贈品所得人,如所得獎項價值為20,000元(含)以上時,領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活動贈品所得人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1. 4. 若達標者依法須負擔稅款,然於本公司通知其補齊該稅款金額之二個月內未補齊者,本公司將於第三個月起,停止其於本公司一切涉及贈品之活動(包含本活動)中的贈品發送,於其補齊稅款金額後始恢復領取資格,停止期間之所有贈品亦不補發。
  1. 5. 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