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
2025年3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活動對象
品牌代表及以上獎銜之會員(僅限台灣帳戶)
三、活動規則
a. 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至少須達成2,500分直接客戶業績、且親自推薦至少三位會員(含考核中品代以上及品牌代表以上)分別達成直接客戶業績不少於500分的月份,才可以累計活動積分;
b. 活動積分累計方式:在活動期間内,活動對象的第1代到第3代的新晉品牌代表,在其成為新晉品牌代表的首4個月內(月中晉升的新晉品牌代表晉升當月即為首月)每完成一次4/6/8/10個建構業績區塊,活動對象可以分別累計1/2/3/4分作為活動積分;
c. 活動對象累計的活動積分在台灣市場排名前50名(若積分相同,則依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的親自保薦新活躍會員總數排名;若親自保薦新會員總數仍相同,則依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累計的小組銷售業績總和排名;若仍無法區分排名將再新增排名標準),可獲得優先購買『高光譜掃描儀 iO』的資格。
四、購買及發放
獲得優先購買『高光譜掃描儀 iO』的資格者,具體可購買『高光譜掃描儀 iO』的時間及購買方式待進一步通知,以後續公告為準。
五、備註
1. 月中晉升的新晉品牌代表在當月晉升前完成的建構業績區塊及/或直接客戶業績均不予計入。
2. 若活動對象在活動期間內有至少一個月達成上述活動要求後失去其品牌代表身份(即獎銜變為會員),其已累計的活動積分將清零。再次成為品牌代表後需重新累計活動積分。
3. 新活躍會員是指在活動期間內加入,且加入當月向其直接客戶銷售產品,並達成任何直接客戶業績的會員。
4. 高光譜掃描儀 iO及其功能並非為醫療用途所設計,且不應用於預測、診斷、預防或治癒任何疾病。
5. 當以下任何情形發生時,本公司有權對該會員如數追回其因本活動而獲得的獎勵或與獎勵等同之價值:
(a) 當發生退貨時,如因扣除退貨產品的銷售業績而令達標之會員未能滿足獎勵的要求;或
(b) 當考核達標之會員違反如新公司的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包括但不限於操縱帳戶進行囤貨,或其下線違反如新公司的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
6.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