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績效計劃(下稱「本計劃」) 特此作如下所述修改。生效日期 2023/4/1。此修改內容將合併於本計劃中,且本計劃的所有其他條款和條件將保持不變並完全有效。
關於新分享獎金要求之總覽
自2023/4/1起生效,分享獎金之要求將在本計劃中修改。有關本計劃下分享獎金要求的全部細節,請參考本計劃完整規則。
我們將繼續像之前一樣就自用客戶和零售客戶之購買支付分享獎金。若要從會員或您自己的購買(若您是品牌代表)中賺取和獲得分享獎金,在一個月內,您必須於該月獲得50分(含)以上的親自保薦客戶之銷售業績。只有在達成當月的50分要求的前提下,Nu Skin才將在該月結束時釋出並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分享獎金。
本計劃以下內容將修正:
1. 2.1 A 分享獎金的描述將更新為以下內容:
分享獎金是當您的親自保薦客戶購買產品,以及於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的前提下,您親自保薦的會員和您個人(如您是品牌代表)購買產品時,您所可以獲得之銷售獎勵。
2. 2.1 B 分享獎金的計算將更新為以下內容:
“i.分享獎⾦的數額依各項產品各自設定。您可以透過登入所在市場之網站獲得各個產品的分享獎金數額、價格及與其他與銷售獎勵相關之資訊。
重要提醒-分享獎金:您不會在下述情形獲得分享獎⾦:
• 購買來⾃品牌代表。
• 購買來⾃您本⼈(包括為轉售給未註冊客⼾之購買),除非您是一名品牌代表並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
• 非您親自保薦的註冊客戶或非您親自保薦的會員之購買(例如:因保薦該名註冊客⼾之會員不再經營,⽽轉成為您的註冊客⼾)。
• 購買來自親自保薦的會員,除非您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
重要提醒-折扣:除非所屬市場另有公告,否則產品價格與分享獎⾦會隨著促銷折扣⽽有相同比例之減少。
重要提醒-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
您必須在當月有至少50分(含)以上親自保薦客戶之銷售業績,才能從親自保薦的會員購買之產品(如您為品牌代表,則含個人購買)中賺取和獲得分享獎金。
3. 2.1 C 日結將更新為以下內容:
C [HW1] [AZ2] 支付
分享獎⾦通常會在購買產品後的⼀個⼯作天內記錄於您的獎勵提速計劃帳⼾(可在「Volumes & Genealogy」⼯具查看)。
因親自保薦的客戶購買產品所產生的分享獎金將每日計算,並每週支付[HW3] [AZ4] [HW5] 。
因親自保薦的會員購買產品(如您為品牌代表,則含個人購買)所產生的分享獎金將每月計算和支付,前提是必須達成當月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
4. 2.1 D 資格將更新為以下內容:
您必須具有會員⾝份才能獲得分享獎⾦。
為了有資格在當月從親自保薦的會員購買之產品(如您為品牌代表,則含個人購買)中賺取和獲得分享獎金,您必須在該月獲得最少50分的親自保薦客戶之銷售業績。只有在當月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的前提下,Nu Skin才將在該月結束時釋出並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分享獎金。
5. 3.1C分享業績區塊的解釋將更新為以下內容:
分享業績區塊:分享業績區塊是僅適⽤在資格考核要求中的⼀種特殊的建構業績區塊。分享業績區塊是由您客⼾⼩組的親⾃保薦客⼾和親自保薦的會員(不包括品牌代表)購買產品⽽得到 500 分的銷售業績所構成。您的個⼈消費不計入分享業績區塊內。
6. 在「字彙說明」中的以下字彙定義將更新:
親⾃保薦客⼾:
由您直接保薦的註冊客⼾(即您的第一代下線),並為自用客戶或零售客戶身分,且直接從公司購買產品供個人消費之人士。若是由其他會員直接保薦的註冊客⼾,則此自用客戶或者零售客戶並非您的親⾃保薦客⼾。親自保薦客戶無法參與銷售績效計劃且無法重新銷售產品或保薦其他的顧客或會員。
註冊客⼾:
為⾃⽤或轉售之⽬的⽽直接向本公司購買產品的⼈⼠。獎⾦是根據註冊客⼾購買產品⽽發放。您因註冊客⼾之購買⽽獲得特定獎⾦之權利取決於各個獎⾦之資格要求⽽定,包括他們是否為您的親⾃保薦客⼾或親自保薦的會員。每位註冊客⼾都有⼀名會員為其提供⽀援。註冊客⼾共有 3 種類型:
(1)零售客⼾;
(2)自用客戶;
(3)會員。
分享業績區塊:
分享業績區塊是建構業績區塊的一個分支, ⼀個分享業績區塊由 500 分銷售業績所構成,並僅由您客⼾⼩組中的親⾃保薦客⼾和親自保薦的會員(但不包括品牌代表)所購買產品⽽得到的銷售業績所構成。您個⼈的購買不計入分享業績區塊内。分享業績區塊僅適⽤於資格考核要求。請參⾒第 3.1C節。
分享獎⾦:
您因親⾃保薦客⼾的產品購買⽽賺取的⽇結獎金、及在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的前提下因親⾃保薦的會員之產品購買⽽賺取的月結獎金(在達成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的前提下,品牌代表可因其個⼈購買⽽獲得分享獎⾦)。分享獎⾦之比例由所屬市場決定,且本公司可⾃⾏裁量調整。分享獎⾦將視產品⽽有所差異。並非每項產品皆有分享獎⾦,且在部分市場分享獎⾦可能有所折扣。您的所屬市場將提供與各項產品之分享獎⾦有關的產品價格資訊給所有會員。請參⾒第 2.1 節。
7. 以下新的定義將新增入「字彙說明」中:
親自保薦的會員:
由您直接保薦的註冊客⼾(即您的第一代下線),並為會員身份。若是由其他會員直接保薦之會員,那並非您的親⾃保薦會員。
親自保薦客戶之銷售業績:
由您親自保薦客戶購買產品的銷售業績分數之總和。
分享獎金之業績要求:
必須在當月達到至少50分(含)以上親自保薦客戶之銷售業績的要求,才能在該月從親自保薦的會員購買之產品(如您為品牌代表,則含個人購買)中賺取和獲得分享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