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對象Ⅰ:品牌代表日在2021年1月31日前的品牌代表(或以上),且在2022創星登峰遊考核期間開始前未成星。
活動期限:2021年1月至2月
活動規則:參與對象Ⅰ在活動期限內任意一個月是達標的品牌代表(或以上),且當月需達成至少10個建構業績區塊,達成以上要求的品牌代表,可獲得豁免資格;
2、參與對象Ⅱ:2021年1月或2月的考核中品牌代表
活動期限:自2021年成為品牌代表當月起至2021年12月
活動規則:參與對象Ⅱ在成為考核中品牌代表后需連續完成考核成為品牌代表,且在活動期限內任意一個月是達標的品牌代表(或以上),且當月需達成至少10個建構業績區塊,達成以上要求的品牌代表,可獲得豁免資格;
3、豁免資格:
1.)達標以上任一要求的參與對象,可於進行2022創星登峰遊考核時豁免一個月的新星考核,即首次在連續十二個月內至少任意3個月維持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銜即為新星;
2.)達標以上任一要求的參與對象在2021年3月及之後若重新考核成為品牌代表,將不再享有豁免資格;
3.)若維持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銜的第三個月在達成至少10個建構業績區塊之前,則達成至少10個建構業績區塊當月為新星成星月;若維持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衔的第三個月在達成至少10個建構業績區塊之後,則維持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銜的第三個月為新星成星月;
4.)新星成星月需落在2022創星登峰遊考核期間;
5.)在維持3個月的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銜時每月同時其小組銷售業績與其第一代到第六代品牌代表的業績總和至少有10,000分,同一會員帳戶可有一人出席創星登峰遊;在維持3個月的經理級品牌大使或以上激勵獎銜時每月同時其小組銷售業績與其第一代到第六代品牌代表的業績總和至少有13,000分,同一會員帳戶可有兩人出席創星登峰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