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2023 年 1 至 12月
二、活動對象:會員或以上
三、活動規則:
1. LumiSpa iO 挑戰:當月活動對象的第一代會員或自用客戶購買 LumiSpaiO 套數加總最多的前三名即可獲得相對應獎勵
2. TRME 挑戰: 當月活動對象的第一代會員或自用客戶購買 TRME 套數最多加總的前三名即可獲得相對應獎勵 (從 2 月上市 TRME 後開始)
(1)單月須至少銷售 10 套以上才能入榜挑戰前三名獲得獎勵
(2)限下列套裝才可以列入計算:
A. LumiSpa iO 挑戰:LumiSpa®iO 智慧基礎套裝 (輕柔/平衡/控油/水感/抗痘) 及人氣智慧 250 分套裝
B. TRME 挑戰: TRME 指定套裝 -
- ageLOC® TRME 30天套裝 (香草/奶茶口味)
- ageLOC® TRME 享SO套裝 (香草/奶茶口味)
- ageLOC® TRME 14天套裝 (香草/奶茶口味)
四、活動獎勵:
A. LumiSpa iO 挑戰:排名一至三名可依序獲得三盒水光膠原胜肽、二盒水光膠原胜肽、一盒水光膠原胜肽。
B. TRME 挑戰:排名一至三名可依序獲得二瓶纖燃膠囊、一盒先食茶、一瓶纖燃膠囊。
五、獎勵發放條款和條件:
1. 本活動僅適用於台灣市場之會員。
2. 達標贈品將以贈品券形式發放,於次月中旬發放至達標者新享購帳戶。
3. 非因贈品本身之瑕疵,贈品一經送出概不接受退換;亦不得要求更換或更改為等值商品、金額、票券。
4. 贈品券需在自發放日起 2 個月內兌換完畢,逾期恕不補發。贈品券不可轉讓。
5. 當以下任何情形發生時,本公司有權取消該會員活動資格,並對該會員如數追回其因本活動而獲得的獎勵或與獎勵等同之價值:
1)當發生退貨時,如因扣除退貨産品的銷售業績而令達標之會員未能滿足獎勵的要求;或
2)當活動達標之會員或其下線操縱帳號進行囤貨,或該會員或其下線違反任何如新公司的政策與程序或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時。
6. 退貨退款依本公司政策與程序及會員協議書之規定辦理。
7.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
新台幣 1,000 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活動對象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8.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