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舉辦與推廣產品相關且符合要求之Home Party(下稱活動),並於申請期限內填寫回報問卷,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即可依通過場次獲得相應的Home Party試用包。
📌申請問卷連結 👉 請點此
📌注意事項及活動QA 👉 請點此
1. 於活動舉辦日期的上個月,主辦會員需為品牌代表或以上獎銜。
2. 於活動舉辦日期的上個月,主辦會員需個人親推2位新活躍顧客(該活躍顧客需有TW編號,即親推業績限定來自台灣市場)。
3. 主辦會員需為台灣會員(需有TW編號);需由主辦會員填寫回報問卷並完成申請。
1. 每場活動參加人數需至少5人。
2. 主辦會員需出席申請活動,並出現於上傳至申請連結之合照中。
3. 需拍攝至少二張活動照片,包含一張出席人員全體合照、一張活動進行中體驗照(體驗照內容須與活動主題相符、且有足夠資訊可辨識並確認體驗人於全體合照中亦有出現);照片均需顯示系統日期,不可人工後製。
4. 每場活動僅有主辦會員可填寫回報問卷並完成申請,不可多戶同時申請。
主辦會員最晚需於活動舉辦次月3日前填寫回報問卷並完成申請,逾時不予受理。將依活動舉辦日期判定主辦會員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1. 申請通過後,於活動舉辦當月中旬及次月上旬,分二次結算,依同一位主辦會員全月申請審核通過場次總數獲得Home Party試用包。一場獲得5包、二場獲得10包、三場獲得15包、四場獲得20包、五場(含)以上獲得25包(全月結算上限即為25包);試用包內容由本公司隨機提供;活動當月中旬結算時將發放於結算當時已審核通過場次數對應的試用包,次月上旬結算時將發放全月總數累計後對應的其餘試用包。
※舉例:於二月中旬結算時,主辦會員於二月已舉辦2場活動並申請審核通過,即發放10包試用包;若主辦會員於二月底前再舉辦4場活動,並依規定完成申請審核通過,則二月場次總數為6場,共可獲25包試用包,其餘15包試用包將於三月上旬結算時發放。
2. 主辦會員申請審核通過,且同月個人小組產生親推5位(含)新活躍顧客者,加送達標贈品水光膠原胜肽(30入)一盒;產生親推10位(含)新活躍顧客者,加送達標贈品水光膠原胜肽(30入)二盒。達標贈品於結算月以產品券形式發放至得獎人新享購帳戶;產品券可轉讓,使用期限至發券次次月底,逾期恕不補發。
1. 本活動之申請結果最終依本公司審核為準。
2. 申請人填寫回報問卷,即代表知悉並同意授權本公司於宣傳本活動或其他業務宣傳之目的範圍內使用所提交之資料(含姓名、肖像及活動照片等);申請人所提交之資料包含他人資料或肖像者,申請人須確保已取得所有當事人同意提交並授權其資料予本公司於前述目的範圍內使用之,否則將無法參與本活動。如就他人資料部分發生爭議,本公司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授權證明,否則將失去本活動獲贈資格。
3. 贈品需依所示使用規則使用,不可要求兌現或轉換其他形式之利益。
4. 除非因贈品本身之瑕疵本公司接受換貨,否則贈品一旦送出,概不接受退換貨。
5.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公司得取消其獲贈資格,並有權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究責。
6. 參加者須同意本公司於執行本活動之目的內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揭露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活動照片、簽領所得收據及寄送獎品所需之個人資料等),始得參與本活動。參加者有權不提供前述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惟將無法參與本活動獲贈。
7.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行為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本公司的電腦系統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致未發放或遲延發放獎項之情況,參加者不得異議,且本公司不為此負責任何法律責任。
8. 依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各項所得獎項全年累積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以上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為新台幣 20,000元 (含)以上時,中獎者須先繳交 10% 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需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 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需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9. 若達標會員依法須負擔稅款,然於本公司通知其補齊該稅款金額之二個月內未補齊者,本公司將於第三個月起,停止該會員於本公司一切涉及贈品之活動(包含本活動)中的贈品發送,於其補齊稅款金額後始恢復領取資格,停止期間之所有贈品亦不補發。
10. 本公司對本活動保留一切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